第二十九章:招人-《大汉第一侯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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庾易指着他的工位,后面果然有几个用黑不溜秋包袱裹着的“快递”。
“老朽年事已高,腿脚不便,因而每日送来的信件、衣裳等,吾都会请来往此地的人送至啬夫处。届时,啬夫会安排人手按照名单送至原主处。而送信之人,老朽僭越亭长之权,免其饭食、住宿所用之资,还望亭长赎罪。”
庾易拱手,欲要跪下请罪。
谌洛被吓得差点跳起来,赶紧放下手中的热汤,冲上前边扶边安慰:“长者为百姓谋,何罪之有?倒是洛有罪,吾来晚了!若早日来此,长者便不需耗费颜面请求他人了。”
庾易见没被怪罪,这才松了好大一口气。
汉律承秦律,对于官吏职务犯罪规定很严:
稽留官文书有罪。如果耽误了事,罚金二两,即一千二百五十钱;如果没耽误事,但是滞留时间超过一旬,从超过之日算,每超过一天,就罚金二两。
越权违反了“犯令”,亦有罪。这个罪名会按照越权的严重程度进行判罚,轻则罚金二两,重则判处死刑。
庾易庆幸,幸好谌洛没有在意自己越权发送文书这件事。
谌洛把庾易扶回工位,自己也回去坐好,与之对视:“长者,敢问应如何找他人传递文书?”
“一般每日“飧”(sun)时左右会有零星几人前来投宿,届时老朽在登记其来处与去处后,可知晓其是否顺路。”庾易望着门外灰暗的天,声音沙哑,“昨日暴雨,道路泥泞难行,依老朽之经验,今日来人可能会晚一些。”
“晚些倒也无妨,待会儿有劳长者注意往来之人。”
“职责所在耳。”庾易笑着抚摸白色胡须,轻轻点头,“亭长远道而来,定饿了吧?吾先去准备些饭食。”
“有劳!”
谌洛目送亭父出门转进另一间比较小的屋,笑容有所收敛,呢喃道:“多亏商鞅呀,如果没有他的住宿登记制度,找合适的人送信恐怕得大费周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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