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十章 到底多少岁-《书中自有颜如聿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姜芮书顿了顿,轻声解释道:“从情理上说,老人看望孩子是人之常情,但我们也要考虑,孩子妈妈也有自己的诉求,她的做法或许不够圆满,但也可以理解。从法理上说,孩子妈妈也有自己应有的不被冒犯的权利。所以希望大家不要再骂她,也不要去打扰她的生活,或许在慢慢的沟通中,双方可以达成一致也未可知。”

    所有人都看到了老人可怜的一面,却没看到孩子妈妈也有自己的生活,为了一个人的权利去侵犯另一个人的权利,这不论从哪方面都说不通,人生原本很难圆满,法律做不到圆满,道德也不能。

    “这么说来,情与法还是有不一致的地方,是吗?”

    “法理和情理的确有不一致的地方,但情理往往代表着法的价值取向,要注意的是情理不是个人感情认识,而是人的常情和事情的一般道理,更高层的意思是道德伦理,而道德伦理往往是法律的基础,比如民法中的公序良俗,便是伦理道德直接法律化。所以大家不用怀疑法理顾不顾情理,只是情理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不确定性,在法律适用中考虑的情理应是普遍确定且被人们接受的情况,而且一定是在法律界限内适用。”

    这个解释解开了网友们最大的争议点:法理不顾情理。

    解决了最大的争端,记者换了个话题,“姜法官是不是经常在审判工作中遇到这样的情与法的冲突?”

    说到自己的工作,姜芮书淡淡笑了笑,“这是法官必然会遇到的问题,有时候的确很痛苦,但法官不能拒绝判决。”

    记者又问了几个关于工作的问题,姜芮书知道大概是法院跟他们沟通过,想趁机做点宣传,都很配合的给予回答,快收尾的时候,记者突然露出点狡黠八卦的笑意,“有不少网友质疑你的年龄能否成为法官,能否告诉我们你今年多少岁?”

    姜芮书在网上也看到了这个质疑,露出礼貌的微笑:“我只能说,我已经工作近十年。”

    “你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工作十年的人!”记者脱口而出。

    “我的入职时间可以查明。”姜芮书给出肯定的回答。

    一般法本毕业是二十二岁,要是读研究生的话就二十四岁,工作十年岂不是三十四岁??!!!

    记者看着她二十出头的脸,倒吸了一口冷气:“你年纪这么大了吗?”

    姜芮书微笑不变:“我十五岁上的大学。”
    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