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八章 情债?-《书中自有颜如聿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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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关于原告方对被告第三者的指控,被告不否认与宁先生的关系不符合道德要求,但在这段关系中,被告其实也是受害者,在最开始的时候,宁先生隐瞒自己的婚史,被告并不知道宁先生已经结婚,宁先生也没有说明自己已婚,被告是以认真交往与他开始的这段关系。”
“你是说被告因为被欺瞒才开始与原告丈夫有不正当关系?”姜芮书知道上次宁杰起诉宋洁的时候,宋洁曾经声称宁杰隐瞒婚史,但最终双方都没有证实。
“是的。”
“有证据吗?”
女律师提出申请:“被告方申请传唤证人梁秋梅到庭。”
证人是个年近六十的女性,容貌跟宋洁有些相似,一看就是宋洁的近亲属,待她走上证人席自我介绍,果然是宋洁的母亲。
女律师问道:“你知道被告是怎么跟宁杰认识并在一起的吗?”
宋洁母亲先是看了看宋洁,随后看了看宁杰,眼神有点冷,点头道:“知道,小洁说是工认识的。”
“被告第一次向你们介绍宁先生,以什么身份介绍的?”
“男朋友,当时我们吓了一跳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小洁大学毕业后一个人留在市里工作,因为工作忙,她很少回家,有次我打电话催她抓紧时间找个男朋友,她突然告诉我已经有男朋友,还是一个公司高管,这对我和她爸爸都太突然,之前一点动静都没听到,我们都担心她被骗。”
“那你们知道宁杰的已婚身份吗?”
“开始不知道。小洁说有男朋友后,我和她爸爸提出什么时候见个面,也好帮她把把关,可是小洁拖了又拖,到后来我们发觉不对,她才跟我们坦白,宁杰没离婚。”说到这里,宁杰母亲怒视了宁杰一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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